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越南企业以汽车从事运输从我国取得收入利润征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5]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1-10
实施时间: 1995-1-1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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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云南省、广西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业于1994年11月22日正式签订,并按该协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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