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禁止向朝鲜出口有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常规武器两用品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原子能机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2-5
实施时间: 2018-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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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向朝鲜出口本公告所公布的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常规武器两用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  务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海 关 总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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