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8]3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6-7
实施时间: 2018-6-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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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一)优化协同发展规划布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要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纳入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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