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8]2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20
实施时间: 2018-6-20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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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0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将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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