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委托代征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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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二手车交易征收税(费)的管理,方便纳税人二手车交易税(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内二手车交易活动委托代征税(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征人及代征范围
  代征人:闽侯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内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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