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防止裂谷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7-6
实施时间: 2018-7-6
失效时间: 2018-10-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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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肯尼亚和南苏丹暴发裂谷热疫情,截至2018年6月21日,肯尼亚共报告54例,死亡11例;南苏丹共报告31例,死亡4例。为防止裂谷热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上述国家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头痛、颈项强直、畏光、食欲不振和呕吐等症状,入境时应当进行卫生检疫申报,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和医学排查等工作。海关对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入境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入境后6天内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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