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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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启用新业务印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业务印章的种类
  启用的新业务印章包括业务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出口退税专用章、税务行政许可专用章、税务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新业务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业务专用章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受理纳税人申请、确认报送资料、出具税务文书、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证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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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业务印章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