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失效时间: 2021-9-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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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天津市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统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制定了《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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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链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zip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1-8-26
实施时间: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