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21
实施时间: 2018-6-15
失效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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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及选择适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5%、4%、6%。各市、州税务机关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对所辖县(市、区)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两类预征率上下浮动0.5%予以确定。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5%、7%、9%。各市、州税务机关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对所辖县(市、区)非普通住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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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9-29
实施时间:202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