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税发[2018]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22
实施时间: 2018-6-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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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全省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改革过渡期的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对于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做好过渡期税收征管业务衔接工作,确保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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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湖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