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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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财产行为税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有关问题
  (一)因租赁纠纷未收到租金的房产税问题。对因房屋租赁纠纷未收到租金的房产,应由房产所有人按房产余值及时申报缴纳房产税。
  (二)商品交易专业市场收费的房产税问题。在商品交易专业市场管理中,对假借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名义取得租金的,其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限额的收费,或虽在限额内但并未开具发票的,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收取的费用,应据实作为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
  (一)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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