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失效时间: 2023-1-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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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现将《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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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12-28
实施时间:2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