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资发[2012]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0-29
实施时间: 2012-10-29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委,有关中央在浙企业,委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资委
  2012年10月29日
  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