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浙国资发[201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9-4
实施时间: 2013-10-4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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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国有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省属国有企业本级)及其各级全资、控股或其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三条 上市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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