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全面开展融资贸易和库存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资函[2016]28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5-6
实施时间: 2016-5-6
法规类型: 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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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加强对省属企业经营业务管理,完善风险应对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和要求,现就省属企业全面开展融资贸易和库存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经营业务风险,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
  省属企业要对开展的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大宗商品生产加工、贸易、物流、仓储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对业务涉及的合同、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客户信用、库存与产权归属、货物或仓单质押担保、第三方监管等进行重点排查,对业务风险重新进行识别和评估。对应收、预付款余额较大客户、存货量较大的仓储商以及上下游客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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