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意大利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5]3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6-13
实施时间: 1995-6-1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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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意大利航空公司开辟罗马-米兰-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5]565号)转发你局。请根据我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于1986年10月31日在北京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八条的规定,对意大利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意大利航空公司开辟罗马-米兰-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
  民航运函[1995]565号华北管理局:
  根据意大利航空公司1995年4月3日AL01/030495号函及1995年4月11日民航总局外许(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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