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月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财经[2016]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1-28
实施时间: 2016-11-28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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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管企业,有关委、局,各区国资委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和运行情况,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提高国有资产统计的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要求,根据《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2012年修订)》(津国资财经[2012]10号,以下简称《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和监管工作的需要,现就做好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月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需要编报月度统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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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月报表.doc    
2、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月报表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