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5]1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7-21
实施时间: 1995-7-2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1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设在国务院规定地区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个密集企业”),如何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两个密集型企业”可以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