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落实阶段性水利建设基金降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18]0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2-5
实施时间: 2018-2-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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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水利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辖内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
  2017年11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征收,其中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4‰征收”。为了确保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达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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