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8]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5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防办,各市地税局直属机构,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人防办提出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事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就划转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划转征收的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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