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时间: 2018-6-29
实施时间: 2018-6-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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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将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合并,作为第五项,修改为:“(五)经营所得”。
  增加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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