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工商企[2018]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6-26
实施时间: 2018-6-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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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以“既要跑得早,又要跑得久、跑得好”为目标,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建成营商环境最优省,现就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以下简称工商通办)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工商通办的认识
  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是2018《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省局“1+4+X”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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