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8]2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6-19
实施时间: 2018-6-1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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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函[2018]1号)要求,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现就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作如下通知:
  一、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及报告方式
  (一)报告内容
  市政府关于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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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部门和各区政府职责分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