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8]2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6-7
实施时间: 2018-4-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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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7日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的筹集和使用,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是指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按上年度本地失业保险费实际征缴额的7%提取,上解至省级失业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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