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工商发[2018]5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6-20
实施时间: 2018-6-2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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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多证合一”改革,确保全省顺利实施“三十三证合一”,按照《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川工商发[2018]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证照整合方式及条件类别
  (一)与企业登记同步完成备案的证照事项
  1.无需增加填报信息的证照事项。对于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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