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放冠“新疆”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有关事宜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10-25
实施时间: 2016-10-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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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直属局: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经自治区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下放将冠以“新疆”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至各地州局及区局直属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各地、州、市、直属工商局核准按照登记管辖由本局登记的冠“新疆”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按照登记管辖由本辖区各区、县、市工商局登记的冠“新疆&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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