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市监发[2015]6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8
实施时间: 2015-7-8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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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开发分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市局制定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3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公示及报送工作刚刚结束。因未依照法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于遗留的多年未年检验照的“死户”过多,工作量巨大,时间紧迫,逐户操作无法进行。因此,市局决定对此种行为采取批量列入方式。考虑今年是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行的第一年,各地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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