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个企[2017]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28
实施时间: 2017-3-2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0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了进一步明确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问题,全面完成全市“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为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长效清理机制做有益探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依据
  《公司法》第211条;《个人独资企业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