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印度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6-21
实施时间: 2018-6-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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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印度共和国农业合作及农民福利部关于印度大米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印度Basmati和非Basmati大米输华。印度输华大米应符合《进口印度大米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进口印度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一、允许进境的产品
  在印度种植、生产的大米(包括Basmati大米和非Basmati大米)。
  二、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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