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6-21
实施时间: 2018-6-21
失效时间: 2019-1-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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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对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境内收发货人、备案号、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征免性质、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等栏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二、新增“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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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9-1-22
实施时间:20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