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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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除税收业务专用章外,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继续沿用原有规格、式样,仅作税务机构名称上的变更。原国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其中车购税征税专用章不再刻制,统一使用征税专用章,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可以使用税收业务专用章。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机关税费征管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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