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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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对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核定为每月70元/辆。
  本公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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