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8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打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加方便、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现将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范围
  本次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主要涵盖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纳税咨询等涉税事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
  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办理流程
  纳税人通过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办理全省通办业务,应当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