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修改《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9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对《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