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失效时间: 2021-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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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江西省区域内的税务机关通过全职能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江西省同一设区市区域内税务机关通过全职能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三、纳入省内通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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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江西省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税费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1-12-3
实施时间: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