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批转《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3]8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7
实施时间: 2003-5-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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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深圳市不发):
  省国税局、地税局经协商研究,同意《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该意见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税务代理事业发展和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指导和促进作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
   广东税务代理经过十多年发展,日益发挥着作为税收征管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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