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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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制定了《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以下简称“收购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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