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实行实名办税。
  二、本公告所称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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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doc    
2.撤销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doc    
3.诚信纳税承诺书.doc    
修正:

上述法规以下部分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0-1-14
实施时间:2020-1-14

六、(五)“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