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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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及时、准确、完整采集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信息,现对《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2016年第1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第(二)项修改为:“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增加第(三)项:“不缴纳增值税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
  二、删去&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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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中“(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月报和年报”的内容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1-2-1
实施时间: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