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9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现将部分办税事项实行省内通办事宜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共4大类15个事项:
  (一)税务登记类3个事项。具体包括: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二)税务认定类2个事项。具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优惠办理类7个事项。具体包括:增值税优惠备案(包括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和增值税即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的解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