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发[2018]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6-12
实施时间: 2018-6-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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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的改革过渡期,原国税、地税机关按原有职责协同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现就做好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税费征管业务衔接
  (一) 表证单书及印章使用。新税务机构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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