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资发[2010]9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6-27
实施时间: 2010-6-27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9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事会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实行当期监督,是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时效性,增强监督有效性和灵敏性的重要措施。为更好地支持配合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确保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现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监事会实行当期监督的重要意义,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工作,共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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