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资函[2018]43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4-25
实施时间: 2018-4-25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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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我省2018年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资[2018]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国有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截止2017年末,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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