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类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资函产权[2016]50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19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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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所出资企业、省产权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程序,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责任,经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类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理职能的划分
  (一)涉及到以下事项的资产评估项目由所出资企业负责备案:
  1.所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批准的公开转让账面净值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且评估值100万以下(含100万)的资产;
  2.同一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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