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资产权[2013]14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9-5
实施时间: 2013-9-5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境外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所出资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优化境外国有产权配置,保障境外国有资产安全,现将《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政府国资委
  2013年9月5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称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