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本市国有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5-28
实施时间: 2018-7-1
法规类型: 产权界定与产权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7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区国资监管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同时按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优化企业工商登记流程要求,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29号令)规定,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决定对本市国有企业产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为上海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关于对本市国有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联动监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