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资规划字[2017]11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5-31
实施时间: 2017-5-31
法规类型: 内蒙古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7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监管企业投资活动,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监管企业投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