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规划[2016]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8-29
实施时间: 2016-8-29
失效时间: 2021-8-28
法规类型: 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管企业:
  为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4号),市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经市国资委第1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发挥国有企业在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