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管企业健全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产权[2016]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9-20
实施时间: 2016-9-20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8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管企业: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的颁布执行,市国资委按规定及要求转发、印发了资产交易管理及评估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对产权管理权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市管企业作为相关行为的审批、决策主体,要强化责任、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内部产权管理制度,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产权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