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资企改[2017]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4-1
实施时间: 2017-4-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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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管企业:
  现将《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管企业所属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市管企业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区国资监管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区国资委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各单位筛选上报的员工持股试点原则上不超过1户。各相关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初步审核后的所属企业申报试点材料报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通过比选确定5-10户试点企业。试点企业确定后,相关单位要组织好试点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履行有关决策和审批备案程序,扎实细致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附件: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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